本圖引用自維基百科介紹PTT,與本文敘述之事件無關
PTT八卦版新版規 純政治文一律劣退
網路分級護兒童 違者罰50萬
近來政府的各種動作,讓同樣身為網民的小編對於台灣的網路言論自由保障感到憂心!先來看這幾天的教育部發函PTT這事件,確實如宅神朱學恆所擔心的,發生了寒蟬效應,PTT該版已然宣布更動版規
教育部的這個動作,聲稱只是代為轉達民眾反映,但是感覺就像是個沒違法的小老百姓,卻突然被警察請去警局泡茶「純關心」....,誰會不害怕哪天又被多多觀照!大多數人多半為了自保退縮,無可厚非
讓人感嘆的是,誠如蘋果日報的評論所言,如果不是心有同感,教育部何時處理事情會這麼明快又願意傾聽一個投訴者的反應!民眾投書這麼多,他偏偏煞有其事處理這個投書
那媒體報導多次台中市學童性侵的國賠案,媒體都報導的大案子,卻不見教育部為督導不周,校方延遲通報而道歉,也沒有看到他行文台中市政府協助受害家屬!
由此看來,真的是標準的下屬揣摩上意而為,民眾切身利害的問題反而不是行政機關的最優先事項,這種官僚作風,讓人不解政府口口聲聲的言論保障何在!
就像小編雖然也不喜歡談太多政治話題,因為那偏離我的興趣,可是網路上有別的地方是允許他們討論的區塊,政府有必要去《關切》嗎?公然侮辱、妨礙名譽的發生,那也是《告訴乃論》的事項,不是公訴罪,看當事人要不要告,若是人家不提告只是互罵,國家機器根本無需介入!更何況,在網路太超過的人也自然會有熱心網友們發動人肉搜索制裁!
教育部所稱的「不符教學或學術研究目的」這理由實在太牽強,PTT很多很好無關政治的看板,我想大多數文章也絕對跟學術研究扯不上關係....
再說到之前小編也提過的兒少法草案,最近即將三讀通過,新修訂的兒少法把新聞、報紙、網路全部列入規範,然而卻說不出個明確的標準,如何算是法源中的保護措施?怎樣又算是兒少不適合的內容?如果用之前一堆民代跟部分團題提出的標準,有乳溝不行、有吸煙不准、清涼、或是流血畫面也不能貼...,那小編真不知道以後網站的內容,都只能報導天線寶寶之類的嗎?否則就要列入18禁的規範
這樣的做法,未成年者想突破限制觀看還是輕而易舉,但是反而過度剝奪成年者或是青少年的閱覽權,忽視現實面與過度保護的做法,讓立意良善的兒少保護導致更大副作用箝制大多數人言論自由的話!到時候自然會上有政策、下有對策,讓很多東西更加地下化,反而社會問題更多
第N次呼籲,分級制度貴在落實跟明確的分級標準,並給予只要是標準內的分級,最大的自由級距,含糊不清與過於嚴苛的審查標準,往往只會造就再一次失敗的立法
官那!!
回覆刪除小愛:噗噗~
回覆刪除只能放天線寶寶那句~我笑了~~~XD
我看乾脆說關閉網路好了@~@
版主回覆:(11/03/2010 04:15:24 PM)
真的搞不太清楚他們的標準!
把全部東西都禁止然後天下就會太平嗎?@-@
我也是ptt的鄉民,不過好一陣子沒去逛了
回覆刪除八卦版一直以來除了一堆八卦話題,本來就也有很多政治性的言論
ptt上除非是罵髒話或惡意灌版會被裂退或水桶外,版主不會主動管制文章
這幾次的小貓事件跟ptt事件這個政府想要用公權力去介入真的很可怕...
言論自由一直是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象徵,這個政府為什麼不懂珍惜呢!
嗯...好像說的太嚴肅了...^^
版主回覆:(11/06/2010 12:44:28 PM)
其實該嚴肅的時候也是該嚴肅
我平常也不喜歡談政治話題
但是當政治力跟行政權力想跨足染指我喜愛的ACG或是網路世界時
我總覺得該寫篇文章讓更多人能注意到
畢竟多一個聲音就多一份力量
官字兩個口 給他們說就飽了
回覆刪除版主回覆:(11/06/2010 12:47:29 PM)
官大就自以為學問大
博士就認為自己是博學之士
其實他們不過是在某方面比長人略為專精而已
卻往往自我感覺良好的本位主義來便宜行事
好痛苦的電視內容和天線寶寶的撥放 (ノ゚⊿゚)ノあうぅ!!
回覆刪除版主回覆:(11/06/2010 12:48:44 PM)
這樣的內容他們大概認無才能教化人心!Q-Q